買 賣 價 金 專 戶 保 管 , 交 易 安 全 有 保 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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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務簡介:
不動產買賣透過仲介經紀業居間撮合成交後,再由獨立、客觀、專業之第一建經,以銀行專戶保管之方式管理買賣價金,
並依據買賣雙方所簽署之契約內容,於過程中監督買方依約給付各期價款,以及賣方交付各項產權文件暨完成產權移轉登
記,至買賣標的物完成點交時,一方面交付權狀予買方,一方面撥付價金予賣方,確保交易過程中之安全性,使買賣雙方
獲得應有之權益保障;此一交易安全機制除得以消弭買賣雙方間之不信任感,亦能有效防止惡意之詐害行為。
二、服務架構示意圖:
三、履約保證作業流程圖:
四、履約保證之保障說明:
●對買方之保障:
1.簽約後,買賣價金全數交付銀行信託管理。
2.點交完成時,始由賣方領取專戶價款。
3.賣方違約時,依約結算專戶價款後返還予買方。
4.毋庸擔心買賣標的遭查封、賣方一屋二賣或詐騙集團使用假身分證件及權狀前來簽約。
●對賣方之保障:
1.簽約後,買賣價金全數交付銀行信託管理。
2.買方違約時,依約結算專戶價款後沒收予賣方。
3.若遭遇詐騙集團惡意盜取貸款尾款且無法回復產權時,由第一建經認定無誤或取得法院確定判決後,即由第一建經
保證賣方能完整取得出售不動產所應得之價金。
五、履約保證作業要點說明:
1.辦理「價金信託履約保證」之買賣案件,買賣雙方必須共同委任第一建經公司指定之特約地政士辦理產權移轉作業,
並使用第一建經公司所提供之履約保證專用契約書。
2.買方無需辦理貸款者,應於特約地政士辦理繳稅前,依約將完稅款連同尾款全數存匯入履保信託專戶。
3.買方需辦理貸款者,應於特約地攻士依約辦理繳稅前,完成與金融機構借款對保手續,並簽立指定撥款同意書以及開
立與尾款同額之擔保本票等相關之保全程序。若買方之貸款額度不足以支付尾款者,則應於特約地政士辦理繳稅前,將
貸款不足之差額補足入專戶,始由特約地政士辦理完稅暨產權移轉作業程序。
4.第一建經最遲於點交完畢後次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出款作業;履保信託專戶之價款皆以匯款轉帳匯入當事人指定之帳戶,
概無現金或票據之方式交付。